本文摘自天下文化《元宇宙》未經同意請勿轉載、摘編
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虛擬世界衍伸的問題也日益加劇
人類生活的許多面向,在數位時代都得到改善。資訊的取得從未如此容易,我們也從未擁有這麼多的免費資訊。許多過去邊緣化的群體與個人,目前就像是拿到巨大而無人能擋的數位大聲公。即使實際上相隔天涯,也能感覺恍若比鄰。過去我們沒有那麼簡單就能找到藝術品,也沒有那麼多藝術家能夠賣出他們的傑作。
然而,雖然網際網路協定套組已經推出幾十年,社會的線上生活卻仍然面臨諸多挑戰:錯誤資訊、惡意操弄與極端思想;騷擾與虐待;資料權利受限;資料安全性低落;演算法與個人化讓人覺得綁手綁腳又怒火沖天;參與線上活動的結果普遍令人不滿;平台掌握龐大權力,政府又像紙老虎。類似的問題不一而足,多半也隨著時間日益嚴重。
雖然這些問題是透過科技技術而傳播、強化或加劇,但行動時代的問題核心仍然在於人類與社會。當愈來愈多人口、時間與消費走進網路世界,就會把更多問題帶進網路世界。臉書目前已經雇用上萬名管理員來審查內容;如果只要有更多管理員,就能解決平台上的騷擾、錯誤資訊等問題,應該沒什麼能夠阻擋祖克柏這麼做。然而整個科技世界,每天有著幾億、甚至幾十億個科技使用者,就像是《機器磚塊》裡的個人創作者,目前已經在追求邁向「下一代的網際網路」。
元宇宙的發展如何達到正向的平衡?
元宇宙最根本的理念,就是認為人類會把更多的生活、勞動、休閒、時間、消費、財富、幸福與人際關係帶到線上。事實上,這些事物未來是會直接存在於網路世界;而不像目前,我們只是把既有事實「放上」網路而成為臉書發文或Instagram照片,也不像是現在的Google搜尋或iMessage,只是用數位設備與軟體來協助日常生活。
這樣一來,雖然目前網際網路的許多優點會在未來繼續成長,但也代表各種尚未解決的重大社會與科技挑戰將會愈演愈烈。而且這些問題挑戰還會演化,讓我們無法直接把過去十五年間從社群與行動網路學到的教訓派上用場。
2010年代中期,好戰的遜尼派組成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通常簡稱ISIS,透過社群媒體引誘外國人民走向極端,並前往敘利亞接受訓練。許多國家擔心國民成為ISIS的戰鬥人員,於是只要人民的旅行紀錄出現敘利亞或其他中東國家,就可能列入「紅旗警示」。
要是ISIS運用豐富的即時算繪3D虛擬世界,極端化肯定會變得更容易,讓人就算不用踏出原生國家,也能得到更完整的訓練;出於部分同樣的因素,遠距教學的效果也會更好。但是同時,元宇宙或許也會讓掌權者更容易透過數位活動來了解與追蹤人民的行蹤,於是讓更多人進入政府黑名單,或是遭到政府監控。
雖然目前就已經有各種斷章取義、酸言酸語與偽科學主張,但未來的錯誤資訊與選舉舞弊還可能更嚴重,讓人覺得現在的問題只是小事。面對科技龍頭所製造的諸多問題,許多人認為「去中心化」會是解決良方,但這也會讓政府更難以管理、不滿更難以平息,還會讓不當募資變得更容易。
產生新的騷擾方式、資料安全界線模糊,該如何降低濫用的情形?
就算過去主要只有文字、照片與影片的形式,騷擾也已經成為數位世界似乎難以阻擋的災難,許多人的人生被毀掉,受到傷害的更是難以估計。理論上,有幾種策略可以讓「元宇宙濫用」的情形減到最少。
舉例來說,在特定空間內互動之前,可以要求使用者必須明確指定彼此的互動權限級別,例如應用動作捕捉時,能否有觸覺互動等;而平台也可以自動擋下某些功能,例如設置「禁止觸摸區」。然而,元宇宙裡也必然會出現新的騷擾形式。有了高擬真化身、深偽技術(deepfake)、語音合成、動作捕捉,以及其他新興的虛擬或實體技術,未來在元宇宙裡的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可能來到怎樣的地步,絕對值得擔心。
至於資料權利與使用的問題,雖然比較抽象,但同樣令人憂慮。我們要談的不只是企業或政府存取個資,而是會牽涉到一些更根本的議題,像是使用者究竟是否了解自己分享什麼內容?做出的評估是否適當?平台是否有義務將資料還給使用者本人?如果是免費服務,是否該向使用者提供「買斷」資料的選項?又該如何計價?對這些問題,如今並沒有完美的解答,也不知道應該如何找出答案。
但到了元宇宙的時代,代表會有更多資料與重要資料被放到網上,也代表這些資料會被無數第三方分享,並且讓這些第三方能夠對資料上下其手。面對這種新的流程,該怎樣做才能安全管理?又該由誰來管理?一旦發生錯誤、失敗、損失、漏洞,能向誰求助?針對這點而言,又該由誰來擁有這些虛擬資料?如果在《機器磚塊》平台上,某間企業投下數百萬美元進行開發,是不是就代表他們能擁有這項開發成果?或是有權利把成果帶到別的平台上嗎?而如果玩家在《機器磚塊》裡買土地或商品,就能擁有所有權嗎?他們應該擁有所有權嗎?
虛擬世界將重新定義工作與勞動市場的本質
元宇宙也會重新定義工作與勞動市場的本質。目前,多半只有一些乏味瑣碎、以語音就能進行的工作會採取境外外包(offshoring),例如客服技術支援、收款工作。至於零工經濟(gig economy)雖然也有些相似之處,但通常還是採取真人實體形式,例如汽車共乘、房間清潔或代客遛狗。
而隨著虛擬世界、3D顯示、即時動作捕捉、觸覺感測的技術不斷提升,這一切也將有所改變。負責二十一點發牌的荷官不用住在拉斯維加斯附近、甚至也不用住在美國,就能透過賭場的數位孿生,做好發牌的工作;全球最好的教師也能透過程式,計時提供服務。在各種零售店裡需要服務的時候,消費者可能改為打電話給人在數千公里以外的員工,而且這種做法可能對雙方都更好。員工不用在店裡晃來晃去等著顧客上門,而是在顧客需要協助時才出現,而且透過各種追蹤鏡頭與3D投影機,就能提供尺寸或剪裁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然而,元宇宙又會如何影響雇用權與最低工資法?Mirror健身課程的教練可以住在秘魯首都利馬嗎?二十一點的荷官可以住在印度的班加羅爾嗎?如果可以,這會如何影響現場人力的供給以及價格?這些算不上是全新的問題,但如果元宇宙開始在全球經濟中占幾兆美元的規模,或是像黃仁勳預計的那樣,占超過一半規模,這些問題就會變得更加重要。未來最黑暗的一種可能,就是元宇宙成為一個虛擬遊樂場,雖然可以把各種不可能化為可能,卻是靠著壓榨「第三世界」的勞工來成就「第一世界」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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